橫跨世代,獨占鰲頭
A.V.A戰地之王,是首款採用次世代3D引擎Unreal 3所開發的線上FPS大作,2008年在韓國推出之後,因其絕佳的光影、物理動作特效,以及幾可比擬單機遊戲的極細緻的物件紋理表現,震撼整個遊戲業界,在玩家口中有著「線上FPS神作」的響亮稱號。
A.V.A戰地之王除了有熱門FPS遊戲的爆破及殲滅模式外,還有最獨特有趣的戰車模式,將以最華麗的超優質畫面,最動魄刺激的生存對戰,帶給玩家至高無上的遊戲享受!
賽制
(1) 戰車組
預賽
5/22,高雄,16隊參賽,採單敗制,取前2名晉級決賽
5/29,台北,16隊參賽,採單敗制,取前2名晉級決賽
6/5 ,高雄,16隊參賽,採單敗制,取前2名晉級決賽
6/12,台北,16隊參賽,採單敗制,取前2名晉級決賽
6/19,高雄,8隊參賽,採單敗制,取前1名晉級決賽
7/3 ,台北,16隊參賽,採單敗制,取前2名晉級決賽
7/10,台中,8隊參賽,採單敗制,取前1名晉級決賽
7/17,線上賽,32隊參賽,採單敗制,取前4名晉級決賽
決賽
7/23、7/24,台北,決賽,16隊參賽:
I. 16強,採單敗制,取8隊勝隊進入下一輪
II. 8強開始到決賽皆採雙敗制
(2) 爆破組
預賽
5/15,台北,16隊參賽,採單敗制,取前2名晉級決賽
5/29,台中,16隊參賽,採單敗制,取前2名晉級決賽
6/5,台北,16隊參賽,採單敗制,取前2名晉級決賽
6/12,台中,16隊參賽,採單敗制,取前2名晉級決賽
6/19,高雄,8隊參賽,採單敗制,取前1名晉級決賽
6/26,線上賽,32隊參賽,採單敗制,取前4名晉級決賽
7/10,台北,16隊參賽,採單敗制,取前2名晉級決賽
7/10,台中,8隊參賽,採單敗制,取前1名晉級決賽
決賽
7/23、7/24,台北,決賽,16隊參賽:
III. 16強,採單敗制,取8隊勝隊進入下一輪
IV. 8強開始到決賽皆採雙敗制
獎金
總獎額:現金NTD$ 51萬 + 虛寶Euro 總值NTD$ 20萬
(1) 戰車組
預賽(以下為16隊網咖賽或32隊線上賽的獎金分配。若為8隊戰車+8隊爆破同時同地舉行之比賽,則兩組冠軍平分該場獎金,各得新台幣7,500,兩組亞軍則各得Euro 75萬。)
冠軍隊:合計新台幣10,000元
亞軍隊:合計新台幣 5,000元
季軍隊:合計Euro 75萬(5位正式隊員,每人15萬Euro)
殿軍隊:合計Euro 75萬(5位正式隊員,每人15萬Euro)
決賽
冠軍隊:合計新台幣100,000元
亞軍隊:合計新台幣 35,000元
季軍隊:合計新台幣 15,000元
除冠亞季軍外,決賽全程出賽直至淘汰為止之其餘隊伍,每隊可獲Euro 75萬(一隊5位正式隊員,每人15萬Euro)
(2) 爆破組
預賽(以下為16隊網咖賽或32隊線上賽的獎金分配。若為8隊戰車+8隊爆破同時同地舉行之比賽,則兩組冠軍平分該場獎金,各得新台幣7,500,兩組亞軍則各得Euro 75萬。)
冠軍隊:合計新台幣10,000元
亞軍隊:合計新台幣 5,000元
季軍隊:合計Euro 75萬(5位正式隊員,每人15萬Euro)
殿軍隊:合計Euro 75萬(5位正式隊員,每人15萬Euro)
決賽
冠軍隊:合計新台幣100,000元
亞軍隊:合計新台幣 35,000元
季軍隊:合計新台幣 15,000元
除冠亞季軍外,決賽全程出賽直至淘汰為止之其餘隊伍,每隊可獲Euro 75萬(一隊5位正式隊員,每人15萬Euro)
參賽資格及流程
凡領有身份證之中華民國國民,於本聯賽之網站填具詳實個人資料後,即可成為比賽選手。選手間可自由組成5-7人隊伍(正式隊員5人,後補2人,惟獲獎資格僅限正式隊員),隊伍於完成報名手續後依照排定比賽時間(由官方以報名該週賽事先後順序排定,當週完成報名手續卻無法參賽之隊伍於下週保有參賽優先權,依此類推)攜帶身分證前往指定地點參與每週賽事,惟比賽選手不可同時參加兩個以上之隊伍,亦不可於晉級決賽後另組隊伍參賽,所有選手間的隊伍移動、重組皆必須於第一時間前往官方網站申請,待核准後方可進行後續報名動作,以確保比賽之公平性。
比賽勝負判定
戰車組: 以系統判定勝負為主 : 戰車模式不會有同分狀況,後攻方達到先攻方的成績,系統將判定後攻方獲勝。
狀況 |
說明 |
上半場 |
下半場 |
一般狀況 |
遊戲內時間內戰車到終點 |
遊戲內時間內戰車到終點 |
正常比完,系統判斷勝負 |
遊戲內時間用完,戰車未到終點 |
遊戲內時間打完,戰車未到終點 |
正常比完,系統判斷勝負 |
例外狀況
(僅適用現場比賽) |
比賽過程中,只要發生暫停狀況,比賽的時間就以真實時間為主 (時間的認定以主辦單位的時間為準。)
真實時間15分鐘用完,戰車未到終點 |
裁判暫停比賽後,紀錄當下戰車推進距離與花費的遊戲內時間 (如 : 110M,花費遊戲內 8分鐘) ,並強制攻守交換 |
換場後開始,同樣遊戲內時間到時裁判暫停,比戰車推進距離
裁判暫停誤差要在5秒內,以裁判暫停時間的推進距離為準。
若裁判暫停誤差超過5秒,比賽重打 |
爆破組:比賽模式為13回合搶7制,回合時間3分鐘,每場賽事第6回合結束後進行一次攻守交換,若第12回合結束後比分相同,第13回合不進行攻守交換繼續進行比賽。先得7回合者獲勝。
一般規則
- 本活動相關辦法皆於公告後立即生效。
- 比賽頻道為:『大會頻道』。
- 選手不可使用個人之電腦進行比賽。
- 主辦單位將提供選手標準鍵盤與滑鼠
- 選手可使用個人週邊設備,自行更換「滑鼠、鍵盤、耳機、滑鼠墊」四項配備。惟不可在滑鼠上使用任何腳本。
- 選手不得攜帶任何未經同意之USB儲存裝置、亦不得於會場電腦安裝任何未經同意之程式。
- 現場比賽需核對參賽者於報名系統所填資料,請參賽者帶身份證件正本或可證明身份之文件,以便工作人員核對。當資料不符者,將取消該員參賽資格。
- 不禁止選手使用RC及其他語音通訊軟體,惟如於比賽中發生問題 (非遊戲本身),不做暫停或其他要求之處理。
- 所有武器、裝備,均須於比賽開始前配置完成。比賽中或攻守交換時不可退出房間變更武器,違者則喪失該局參賽資格。
- 現場由裁判開設房間、設定地圖,之後參賽者依照規定房號進入房間。參賽者在遊戲室內僅能選擇對戰玩家欄位,不可使用觀戰欄位。
- 現場比賽期間一律使用耳機,參賽者可自行準備滑鼠鍵盤等周邊設備。
- 所有隊伍在比賽進行前,可更換鍵盤、滑鼠、耳機與進行設定或熱身(遊戲設定)。時間到尚未設定完成之參賽者,只得以現場提供之軟硬體配備參與比賽。
- 共取32隊(網咖每次冠亞軍隊伍共24隊、線上每次冠亞季殿軍共8隊)參加7/24之總決賽。
- 不得使用任何BUG、外掛程式或任何非正式遊戲設定進行比賽。
- 參賽者只可更改現場比賽電腦作業系統之滑鼠靈敏度、螢幕亮度、音量設定。
- 若現場比賽中途發生當機情況,該回合比賽將暫停,障礙排除後繼續比賽。若因特殊狀況導致賽事無法進行,則由主辦單位依狀況判定勝負與重新進行賽事之需要。
- 經主辦單位認定任一參賽者有代打、作弊或類似行為,則參賽者及其所屬隊伍將取消參賽資格。
- 違反本賽事辦法規定者裁判將會給予警告,若經裁判通知參賽隊伍累積兩次(含)警告以上,不論任何比賽結果或理由,該參賽隊伍喪失整局參賽資格,且將不遞補。
- 現場比賽中不得使用任何鍵盤組合鍵(如包括但不限於: ALT+F4或CTRL+ALT+DEL)跳出遊戲,違者經主辦單位認定,該員該局取消資格
- 現場比賽中不明因素跳出遊戲回到桌面時,參賽者必須立即舉手告知主辦單位,比賽繼續進行。經主辦單位認定為系統因素時,再暫停比賽。
- 比賽結果產出後,若晉級隊伍因故被喪失資格,將不遞補。
- 若本賽事帳號違反使用者合約、本遊戲服務合約/或遊戲管理規範之任一規定者,主辦單位將立即處以停權,一參賽隊伍內超過2位(含)隊員之本帳號被停權回收者,則全隊喪失參賽資格、決賽資格、得獎資格/或領獎資格。
- 選手可同時參加兩種項目 (爆破、戰車),並可同時取得該項目之決賽晉級資格。惟當取得晉級資格後 (網咖賽冠亞軍或線上賽前四名),該項目剩餘之其他資格賽不得參加。
- 比賽中不得中途更換選手,單場比賽結束後才得以更換選手。
- 若於比賽中遇到不可抗拒之因素(如:網路斷線、電力中斷等)而中斷比賽,則裁判有權重賽或依據現場情況公平裁定之權力。
- 遇爭議判決,裁判要求雙方隊伍代表聽取判決說明,隊伍代表需於30秒內至裁判席集合,超過時間視同放棄自身權力,不得異議。並經由裁判長匯集裁判組進行判決討論,討論過後即公布最後賽事判決裁定。賽事記錄將以現場最後裁定為準,比賽雙方不得異議。
- 已晉級決賽之隊伍及隊員則不得參與每週之預選賽。
- 縱然本參賽辦法有任何相反之規定,主辦單位為掌握本賽事現場之狀況或為使本賽事得以順利進行,主辦單位擁有隨時、逕行對參賽者為任何處分之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取消其參賽資格、得獎資格或領獎資格等,不受本賽事辦法規定之拘束。
賽事規章
戰車組:
- 比賽分為上下半場各15分鐘,雙方各擔任一次EU及NRF,戰車推進距離較多者勝;如雙方皆成功推進至終點,則以花費時間較少者獲勝。
- 比賽地圖如下:十字烈焰、湮滅巷戰、風暴突擊。
- 對戰地圖將於比賽前,由裁判召集兩隊隊長,於地圖籤桶中抽出。
- 比賽中如遇有斷線之情況,可由裁判將比賽暫停,等待選手重新連線至遊戲。斷線選手不得做變更設定之動作,需立即重啟遊戲後,重新連線至遊戲。
- 比賽中如發生結果接近之情況,且發生爭議 (如:雙方戰車推進距離相當接近),則以系統判定為主。
- 比賽禁用槍枝如下:AK47 RMK、M4A1 RMK、FN-F2000
- 每半場回合結束後,禁止打字,雙手需離開滑鼠鍵盤。
爆破組:
- 比賽模式為13回合搶7制,回合時間3分鐘,每場賽事第6回合結束後進行一次攻守交換,若第12回合結束後比分相同,第13回合不進行攻守交換繼續進行比賽。先取得7回合者獲勝。
- 比賽地圖如下:獵狐行動、沉默禁地、雙重火網、重鎚強擊、核武風暴、生化危機。
- 網咖賽對戰地圖將於比賽前,由裁判召集兩隊隊長,於地圖籤桶中抽出。
- 比賽中如遇有斷線之情況,若該回合遊戲時間已超過30秒或已有KD之紀錄發生,則該回合繼續並於回合結束後暫停遊戲,等待選手重新連線至遊戲。若該回合未超過30秒且未有KD紀錄發生,則直接暫停遊戲,等待選手重新連線至遊戲。
- 比賽中如發生結果接近之情況,且發生爭議(如:拆掉炸彈時,炸彈也時間到引爆),則以系統判定為主。
- 比賽禁用槍枝如下:AK47 RMK、M4A1 RMK、FN-F2000、SAIGA 12、SPAS-15。
- 選手死亡後禁止交談、打字,雙手需離開滑鼠鍵盤。
注意事項
- 參加決賽之參賽者應簽署決賽同意書,並提出身分證件正本或任何可證明身份之文件。
- 每隊之隊長為該隊之對外聯絡代表人,有任何爭議問題皆需透過隊長反映。現場比賽中若隊長有任何事由,可推派任一隊員為代表。
- 所有現場獎金、獎品 (虛寶得獎玩家直接發送序號) 將由隊長代表領取,並由隊長進行分配。
- 網咖初賽晉級獎金 (第1名10000元、第2名5000元)於網咖現場頒發現金,其餘決賽獎金採取匯款方式給付。
- 得獎之參賽者皆需要填寫領獎確認單(或其他戲谷規定之單據)並於時限內回覆,未填寫或填寫不正確者,恕無法領獎。
- 主辦單位將提供現場參賽者標準鍵盤與滑鼠,樣式可能因場地而異。
- 參賽者可更換硬體配備為滑鼠、鍵盤、耳機、滑鼠墊等四項 (主辦單位不負責上述物品損害、遺失或遭竊之責任,請參賽者自行妥善保管),所有配備不得影響比賽公平性(包括但不限於巨集程式,是否影響比賽公平性悉由主辦單位認定),其餘未列者得由主辦單位認定。
- 參賽者不得攜帶任何未經同意之USB儲存裝置、亦不得於會場電腦安裝、使用任何未經同意之程式或硬體配備。
- 現場參賽者不可使用個人之電腦進行比賽。
- 參賽者可透過比賽電腦內安裝之通訊軟體(包括但不限於MSN、SKYPE、即時通、TeamSpeaker,悉由主辦單位同意),使用麥克風通訊。
- 主辦單位戲谷、戰谷員工均不得參賽、領獎。
- 所有參賽隊伍不得使用主辦單位或贊助廠商的名義或名稱作為隊伍名稱,主辦單位有權拒絕使用此類隊名的隊伍參賽。
- 比賽中裁判暫停時,畫面下方會顯示『依據裁判,暫時中斷了遊戲。』的字樣。
賽場規章
- 參賽者必須於現場官方檢錄處報到後方可憑選手證入場。
- 參賽者必須嚴格遵守行程表,超過5分鐘未到該員視同棄權。當發生逾時棄權情形時,主辦單位得評估其特別原因,或該場比賽之狀況決定延長準備時間或沒收其比賽權。
- 比賽行程時間表是為比賽開始之時間,而非選手到達會場時間,參賽者應於規定時間內報到,並於開賽前10分鐘前到達會場。
- 選手準備時間為比賽正式開始前5分鐘內,但由主辦單位提供之機器軟硬體故障所導致的延宕不在此限。
- 參賽者在比賽結束後應遵從指示儘快攜帶個人物品離開座位,不可參與賽事成績回顧等工作,如有特殊需求請舉手告知裁判,由裁判請相關人員協助。
- 比賽中相關之申訴或問題,需即時告知裁判,比賽結束後主辦單位不接受任何改判或問題申訴。
- 每回合比賽前須決定出賽隊員,比賽途中除不可抗力(裁判認定)外,皆不得更換隊員
- 參賽者在比賽結束後應遵從指示儘快攜帶個人裝備離開座位,不可參與賽事成績回顧等工作。
- 如有維安問題,將報請相關單位處理。
選手守則
- 參賽者必須注重禮節,並對觀眾、其他參賽者、媒體與工作人員保持禮貌。
- 台下參賽者與觀眾可對台上進行歡呼動作,但不可提供參賽者任何有關比賽之訊息,大會並保留因觀眾違規而影響比賽公平性之判決權。
- 參賽者比賽中不得與台下觀眾交談,或使用任何通訊手段溝通。
- 參賽者於比賽中不得口出惡言或進行任何挑釁動作,包括遊戲中之行為。
- 參賽者於比賽中必須保持風度,任何無理由之消極行為將視為違反運動精神之犯規動作,並視情況受到回合判負或取消資格之懲罰。
- 參賽者可於比賽結果確定後拆卸其個人週邊器材,但不可打擾其他參賽者。
- 參賽者有責任保持會場整潔、以及任何空間使用規定(如禁煙),如有違反屬於個人行為,將報請相關單位處理。
違規與罰則
- 參賽者須同意接受本條約規範,參賽者若出現違規之行為將會被取消資格。
- 參賽者對任何對軟硬體之損壞行為,包括蓄意竄改軟體、系統或修改軟硬體設置等,將會被取消資格,並依照廠商報價賠償。
- 任何參賽者之首次違規行為將會受到工作人員之警告,之後若再度違規將取消比賽資格。
- 主辦單位在發現任何有影響比賽公平性之虞之作弊行為、技術疏失或其他因素之下,保留刪除或修改本條約之權力。
- 任何對於規則衝突所導致之意見或異議必須以合理的態度直接回報總裁判,總裁判將決定出最後判決。
- 任何故意斷線、攻擊伺服器等作弊行為,將取消全隊比賽資格。
- 任何蓄意使用或意圖利用地圖BUG之參賽者或隊伍將會馬上被取消資格。
- 裁判對比賽判決擁有絕對之權力,參賽者必須無條件服從裁判指示。
獎項領取事項
- 本賽事之實體及虛擬獎項領取辦法,悉以主辦單位之公告為準。得獎者是以每一參賽隊伍為單位,領獎人應以隊長為代表。各參賽隊伍於報名系統報名時,以創隊之參賽者為隊長(或之後透過隊長職權轉讓功能,獲得隊長資格者)。隊長為該參賽隊伍參加本賽事之代表,可代表該參賽隊伍與主辦單位間唯一的聯絡人、及該得獎隊伍之領獎代表。參賽期間,於每梯次報名截止日前,各參賽隊伍可替換隊長
- 實體獎項部分: 得獎隊伍之隊長應為本賽事實體獎項之代表領獎人,代表領獎人以填寫於報名系統上之個人資料為準,且本賽事實體獎項之領獎期限如下
- 每梯次網咖初賽的比賽日後14天內、
- Taiwan open AVA決賽比賽日後14天內
依主辦單位之領獎規定且填妥、提供領獎確認單及主辦單位要求之資料,並應於主辦單位規定時間回傳給主辦單位以辦理領取獎項。獎金部份由主辦單位以匯款方式處理。得獎之參賽隊伍之所屬隊員且兌獎者(以下簡稱「得獎人」) ,如得獎人本人未於本賽事領獎期限內,填妥主辦單位提供之領獎確認單或收據等相關資料並交付主辦單位,則視同本人無條件自願放棄對於本賽事實體獎項及虛擬獎項之得獎、領獎資格,絕無異議。 得獎人所得本賽事實體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主辦單位將預扣相當於得獎人受頒本賽事實體獎項總價值之10%之代扣稅款,如遇法令規定變更時,悉依當時法令規定為準。
- 虛擬獎項(含點數)部分: 本賽事虛擬獎項之得獎人以登入本賽事報名系統之本遊戲帳號為準。得獎者不需另填寫單據,主辦單位將統一於該比賽日次週發送至得獎人申請註冊之本遊戲帳號,並公告之。
- (1)由戰谷舉辦之「AVA戰地之王 2011年春季錦標賽」比賽,參賽者除了點選、同意本賽事同意書並聲明遵守本本賽事比賽流程、本賽事所有說明、規則、本賽事違規注意事項及所有與本賽事有關之規定、辦法、公告等(以下稱「本賽事辦法」)。
(2)除本賽事辦法另有規定者外,如得獎人違反主辦單位對於領獎之任一指示或本賽事獎項領取注意事項或領獎辦法之任一規定者,主辦單位得視其情節之輕重,予以規勸、糾正、取消領獎資格等之處分;主辦單位或其指定工作人員,擁有獨立決定之權利,並得分別或共同為一個或一個以上之處分。
本活動中斷、臨時終止或取消之處理辦法
- 如因參賽者之因素造成本活動中斷,包括但不限於比賽進行中斷線、離線、將電腦關機、任意離開座位或有其他導致電腦無法繼續進行本活動比賽之情事等,主辦單位或裁判有權視情況,採取使本賽事得以繼續進行之措施或更換電腦等。
- 本活動比賽因故而無法繼續進行或其他參賽者之參賽成績、戰績受影響者,主辦單位有權依情況決定處理方式,主辦單位並將其決定之處理方式現場公告。
- 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無法如期進行者,主辦單位將於官方網站(www.avaonline.com.tw)及台灣電競甲組官網(http://amateur.esports.com.tw)公告之,主辦單位將視實際狀況決定延期舉行或取消等。所謂「不可抗力」係指非主辦單位能合理控制,且為影響本活動比賽履行之事由,包括但不限於本活動比賽地點停電、斷電、地震、颱風、火災、水災、及其他天災、爆炸、意外事故、戰爭、罷工、禁運、法定傳染疾病、依政府法規之政府或軍事機關之職權行為、原料短缺、產業糾紛等。
賽事違規禁止事項
- 禁止在比賽中出現下列行為,違者將處以警告或者懲罰:
- 禁止任何形式的外掛腳本
- 禁止利用改變遊戲本質的bug(如出生點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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